为配合我校学科立校、科研精品战略的实施和落实,提高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,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要求作如下规定:
一、科研成果要求
以独立、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第二作者身份,在以下期刊发表学术论文,且与学位论文相关。
1.被SCI、EI、SSCI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一篇;
2.发表于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经济研究》、《中国科学A辑:数学》、《计算机学报》、《马克思主义研究》、《文学评论》、《经济学动态》、《世界经济》、《财政研究》、《财贸经济》、《金融研究》、《管理世界》、《中国软科学》、《管理科学学报》、《中国工业经济》、《公共管理学报》、《会计研究》、《统计研究》、《法学研究》、《外语教学与研究》、《教育研究》、《体育科学》、《人民日报》(理论版)上的学术论文一篇;
3.在《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、《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两篇;
4.被CSSCI来源期刊和CSCD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两篇。
二、科研成果署名
上述各项科研成果只计算博士研究生培养期间取得的成果,成果必须以“best365网页版”为第一署名单位。
三、科研成果认定
1.毕业资格审查时,提交的科研成果以成果发表时数据库收录的期刊为准;
2.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资格时,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论文电子版或纸质版。
四、其他
1.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;
2.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地方,以本规定为准。
2018年9月28日